2024年5月31日,岳阳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中石化湖南石化等单位的三位专家对“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汨罗市晟江加油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进行了安全条件审查。专家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名单附后)对该建设项目根据“岳阳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要点”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安全条件审查文件、资料和湖南大创安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汨罗市晟汨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询问和了解项目建设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的相关问题答复,经认真讨论评审,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2、安全预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适用,报告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条理较清楚,内容较全面。 3、安全预评价报告对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和辨识,危险、有害程度评价较准确,评价单元划分较合理,并运用多种安全评价方法对各单元及装置进行了评价,评价结论基本正确。 4、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针对性较强,相关单位应在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认真实施。 专家组一致同意安全预评价报告,同时建议: (1)完善、修正法律法规、标准等评价依据; (2)补充完善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汽油的安全可靠性分析; (3)补充“个人和社会可接受风险”分析相关内容;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要点补充完善相关评价内容和评价结论。 评价机构应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和专家个人意见对评价报告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各专家签字后报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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