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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GWh储能电池及配套电池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公示情况表

建设单位

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工业园区内

联系人

付焱琪

项目名称

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GWh储能电池及配套电池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GWh储能电池及配套电池新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总体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0GWh储能电池,项目分三期进行,其中一期规模为年产2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二期规模为年产2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三期规模为年产20GWh 储能电池。本项目为一期项目,即年产20000吨电池级碳酸锂。

项目组长

殷杰

技术负责人

贾保军

过程控制负责人

殷杰

现场查勘人员

殷杰、邹满义

现场查勘时间

2023126

建设单位陪同人

张贤峰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机械伤害、火灾爆炸、爆炸、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灼烫、中毒窒息、坍塌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施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以及自然灾害、安全管理缺陷等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现场照片

 image.png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1218

参与评价技术专家


评价结论

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GWh储能电池及配套电池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一般要求,总体可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防范的是火灾爆炸、起重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等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成后,需重点防范的是机械伤害、火灾、爆炸、灼烫、中毒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在设计、建设、运行中全面、认真的落实可研报告及本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并加强安全管理后,可以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技术评审专家

张延平、龚文、邹柏华

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报告》的编制单位湖南大创安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编号:APJ-()-024),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报告》的格式规范,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较准确。对本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较全面,评价单元的划分合理,所选择的评价方法恰当,定性和定量评价较准确,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具有指导性,得出的结论客观,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

三、《报告》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1.补充评价依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4273-2016)、《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消防设置通用规范》(GB55036-2022);

2.结合工艺流程、检维修作业等补充完善危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

3.结合工艺流程等,完善安全防范和对策措施;

4.参照专家个人意见修改。

四、专家组一致同意《报告》通过评审,《报告》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报告经专家组长复核签字后,由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备查。

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20GWh储能电池及配套电池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查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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