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情况表(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汨罗市晟汨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 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汨罗市湖南省汨罗市白塘镇移风村 | 联系人 | 钟远东 |
项目名称 | 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汨罗市晟汨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埋地油罐4个,其中50m³的SF双层0#柴油储罐1个,50m³的SF双层92#汽油储罐1个、50m³的SF双层95#汽油储罐1个,25m³的SF双层98#汽油储罐1个,总容积175m³,折合总容积为150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规定柴油储量可折半计算。),设置4台自封式税控加油机双枪加油机,属于二级加油站规模。 |
项目组长 | 殷杰 | 技术负责人 | 贾保军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殷杰 |
现场查勘人员 | 殷杰、胡江红 |
现场查勘时间 | 2024年3月5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黄镇川、许旺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中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该加油站经营过程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泄漏危险源、火灾、爆炸、中毒、静电危害。 加油站经营过程中其他危险、有害因素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检、维修作业、油罐清罐作业、物理性、生理、心理性、作业场所环境不良危害、安全管理、人的行为性等危险、有害因素。 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为:有毒有害物质、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坍塌、辐射危害、粉尘、噪声、高温、震动、人的不安全行为、施工安全管理不完善等危险、有害因素。 |
现场照片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5月31日 |
参与评价技术专家 |
|
评价结论 |
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汨罗市晟汨加油站新建项目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该项目在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区、埋地罐区、公辅工程等方面采取本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安全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技术评审专家 | 王朴、吕德华、应伟波 |
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24年5月31日,2024年5月31日,岳阳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中石化湖南石化等单位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进行了安全条件审查。专家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名单附后)对该建设项目根据“岳阳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要点”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安全条件审查文件、资料和湖南大创安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汨罗市晟泪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询问和了解项目建设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的相关问题答复,经认真讨论评审,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1、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2、安全预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适用,报告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条理较清楚,内容较全面。 3、安全预评价报告对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组审分析和辨识,危险、有害程度评价较准确,评价单元划分较合理,并运查意用多种安全评价方法对各单元及装置进行了评价,评价结论基本正确。 4、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针对性较强,相关单位应在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认真实施。专家组一致同意安全预评价报告,同时建议: (1)完善、修正法律、法规、标准等评价依据; (2)补充“个人和社会可接受风险”分析相关内容; (3)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中补充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汽油的安全可靠性分析; (4)补充完善相关评价内容和评价结论; (5)附图中补充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评价机构应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和专家个人意见对评价报告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各专家签字后报应急管理部门。
|
汨罗市晟汨加油站安全预评价报告.pdf